广东省珠海市发布通知,为多子女家庭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。
根据通知,购买首套自住房时,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可享受贷款额度上浮20%的优惠,但不超过最高限额。同时,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不可叠加执行,可选择其中一项。被认定为多子女家庭的需符合一定条件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
贷款额度优惠只适用于文件发布后审批的贷款。
原文如下:
多子女家庭在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,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可上浮20%,但不超过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限额。
同时符合我市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条件的,贷款额度上浮优惠不叠加执行,可就高选择其中一项。
通知自2023年9月7日起实施,有效期5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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